团学工作
社团工作 当前位置: 首页  团学工作  社团工作

第一章 总则

1.学生会是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》的简称,他的成员是所有学籍在校的学生。

2.宗旨: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
3.任务:做好学生与学校、教职工之间的桥梁,加强与兄弟院系的联系、学习和交流。

4.工作理念:服务是本质,沟通是方式,务实是作风,创新是动力使学生会真正成为“学生之家,学生之友”。 

 

第二章 会议制度

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,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弥补其中的不足,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。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:

1.常委会每周一次,例会每月一次,部门会议每两周一次(会后交会议记录,写明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物、内容至办公室)。

2.例会目的:(1)总结上一阶段工作,通报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,提出存在的问题;(2)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,加强内部合作;(3)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,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;

3.部门会议目的:各部门近距离进行沟通,学会分工与合作,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,更好的为同学服务,做好我们学生会应尽的职责。

4.会前通知下达,除例会外由会议组织部门或组织者安排通知的下达,通知下达时间应尽量提前,如遇到特殊情况,部门因经办公室同意,统一调动例会时间。组织者应注意会议时间安排在1小时左右(尽量做到1小时以内完成)。

5.参会人员须提前五分钟到会并主动签到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会。

6.参会人员不能到场,各部门干事需向部长请假并签字,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因事不能到场需事先向分管各部门的副主席请假(须有请假条),依次类推,不得由他人代请,最终将请假条交予办公室。

7.参会人员须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,积极准备,会上踊跃发言,缩短会议时间,提高会议效率。

8.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,并做好会议纪录。

9.会议组织者提前20分钟到场进行准备。 


第三章 工作责任制

1.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上,交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存档,作为本学期开张工作的依据之一。

2.各部在学期末,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。

3.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,工作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。

4.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。

5.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,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,不得拖延。

6.办公室负责整理电子档案,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,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。 


第四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

主席团:贯彻执行校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。对全院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。

办公室:协助主席团成员做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,负责校学生会与本院各班级、院学生会以及与其他各院学生会的协调工作。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日常工作交流及学生会在职人员的考评工作。

学习部:围绕学校的学风、校风建设,开展各种知识竞赛、学术报告会、座谈会以及讲座等方面的活动;配合本院教学部门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发挥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桥梁、纽带作用。

组织部: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;织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学年团籍注册工作;负责团员证的颁发,做好团组织年度统计工作。

宣传部: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持不懈的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;大力开展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、宣传工作;加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,并组织开展学生书法、绘画等有益于提高学生素质的活动。

文艺部:组织各类文艺活动,并配合学院搞好文艺演出,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艺术素质、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
体育部:组织开展体育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,提高全院同学的身体素质,注重引导我院学生学习,培养优良体育精神。

生活部:定期进行学生寝室卫生检查;带领全院学生构建高雅的教室、寝室文化。做好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。 


第五章 学生会监督制度

1.自上而下的监督

(1)学生会受院团总支的领导;

(2)院学生会常委会通过阶段工作总结,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各部门表现;

(3)各主席、部长、副部长通过工作中的直接审查,实现对所属成员的监督;

(4)办公室通过整合档案材料和学期末的会员考评分数,实现对院所有学生会成员的监督。

2.自下而上的监督

(1)所有数理学院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均有权监督学生会的工作;

(2)院学生会干事发现院学生会的主席、部长违反数理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,可予以制止;情节严重者,可直接向院团总支提交书面材料,反映情况。


第六章 考核和奖惩制度

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学生会自身建设,提高学生会干部、干事素质,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,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真正做到奖罚分明,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。

1.考核办法: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,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,按本制度规定,根据各人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。

2.考核对象:学生会所有成员。

3.奖惩办法: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和干事任免、奖罚的重要依据。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,6分以上的为合格,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,0分将免去其职。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的颁发荣誉证书,但并不作为下学期的评分依据。

注: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

1.例会及常委会的签到由办公室负责,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负责,准时开会者加1分,请假者减1分,无故不到者减2分。

2.积极参加学院活动的每次加1分,做出突出贡献或为系部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分。 

3.各部门至少每两周开一次部门会议,会议内容可各部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,及时上交至办公室,按时上交会议纪录部门并情况属实,各部成员每人加1分,反之每人减2分。

4.及时完成各部门所分配工作的每次加1分,没有及时完成的每次减2分,没有及时完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减3分,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,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每次加1分。

5.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减2分。补考不过者,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,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6.搞内部分裂、拉帮结派,不团结他人,影响工作开展的人员一次减2分,并给予警告。

7.扰乱会场秩序的减2分,并给予警告。

8.言行严重败坏学院、学生会形象的,参与打架斗殴的,自动退出学生会,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9.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由主席团决定,并提前通知。


第七章 学生会总结制度

1.院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,报学生会备案,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因。

2.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,必须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,总结材料必须包括:活动开展时间、地点、任务、活动经过及达成的效果,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。

3.院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,并通知宣传部进行宣传。

4.办公室妥善安排并保管好相关材料。


第八章 附则

1.本制度由蚌埠学院数理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。

2.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,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。

3.本制度由学生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即刻生效。

链接